那年花开:胭脂红妆
1
我是在商场看到胭脂和她的情人的。
那天周三,我见完客户,难得的有时间去商场逛逛。工作日的商场总是人丁奚落,我逛累了,在星巴克歇着,远远的就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。
我赶紧找了本书挡着,近了才敢确定那确实是胭脂,而她挽着的那个男人,却不是她的丈夫潘帅。
我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,又看了那男人一眼,竟是觉得越来越熟悉,直到两人的身影都模糊了,我才猛然想起来,那男人像极了她的前男友。
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,于是赶紧约了她第二天晚上吃饭。电话那头,胭脂的声音欢快雀跃,有那么一瞬我竟觉得,要不就当不知道算了……
第二天,我和胭脂在一家私房菜馆碰面,只一眼就发现了她的不同。自和潘帅结婚后,这丫头永远都是全套名牌裹身,脸上的妆容更是画得一丝不苟,生怕被其他年轻的小姑娘比了下去。可这天她却穿着一条普通的长裙,脸上也是干干净净,只涂了一点晶亮的唇彩。
“哟,你这也开始扮嫩,走起清纯路线来了啊?”我故意打趣她。
胭脂白了我一眼,“小妹我本来就年轻着呢!”说完又朝我眨眼睛,讨好地问我这样好不好看。
我心里哀叹一声,心想恋爱中的女人果然都是傻白甜,懒得跟她计较,只好附和着好看。
吃饭的时候我旁敲侧击,起初她还打马虎,直到我问她昨儿逛街逛得开心不,她才兀地瞪大眼,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。
“怎么,这下知道害怕了吧?我看你这是缺心眼儿了吧,大白天的敢带着情人逛商场,还在你老公跟朋友都熟悉的地方!”
胭脂可怜巴巴地垂着头,说:“你都看见了啊?”换来我一记白眼。
“说吧,这事儿你做多久了?那男人是谁?你打算怎么办?”
胭脂蹙着眉,半晌之后才抬头看我,眼神难得的坚定。
她说:“姐,我准备离婚。”
2
胭脂和潘帅刚在一起的时候,我们就是不看好这对的。
我和她是远房表姐妹,只是那时候同她并不怎么亲密。她早早就没了父亲,母亲又常年生活在农村,没什么文化。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所以这姑娘从小就精明市侩,即便跟我们一道玩儿,也不大招人喜欢。
后来她来重庆读了大学,又留在市区工作,恰好跟我住同一个小区,来往才渐渐多了些。
直到有天半夜我忽然肚子疼,亲近的人都不在身边,只好给胭脂打了电话。电话还没挂,那姑娘便心急火燎地赶了过来,帮我打电话,找医生,医院里楼上楼下到处跑,结果一检查是阑尾炎,需要马上做手术。一向精明节俭的姑娘竟是二话没说给我垫了医药费,照顾我直到出院。
自那之后,我们才慢慢熟识了起来,发现她虽然有些小精明,小虚荣,倒也是个实在的好姑娘
那时候,胭脂和潘帅已经在一起一段时间了,只是那恋爱谈得并不顺心。潘帅是地产大亨的儿子,富家公子该有的习气一样没落下,对她也是若即若离,身边更是蜂蝶无数。
胭脂时常跟我吐槽,虽然装作潇洒不在意的样子,可那忧郁的眼神直接出卖了她。若不是真心喜欢,谁愿意守在一个花花公子的身边?
那时的胭脂无处可诉,只能跟我絮叨,于是我渐渐知道了他们从相识到如今的全部经过。
3
打从他们认识起,胭脂就知道潘帅不是只好鸟。
人声喧哗的舞池里,他的舞伴儿换了一摞又一摞,可聚光灯永远落在他身上。女友努着嘴说,那就是今晚的男主角,地产大亨的公子,未婚单身,模样标识,典型的高富帅模版。
胭脂那晚多喝了半杯酒,眸子里敛了水雾,看着身边的女人炙热饥渴的眼神,脸上就多了几分不屑。倒不是她清高,只是当角色变为局外人的时候,看什么都带了几分事不关己的冷漠,这冷漠含着几分自嘲,就让她带上了一股子冷傲气。
潘帅说,他在舞池的另一端就闻到了她身上的那股清冷气,于是拒绝了所有的邀约,咬着一枝百合朝她走来。
这下她也成了主角之一,聚光灯,高富帅,舒缓的音乐和耳边恰到好处的调笑,原来真不是那么容易拒绝的。况且,她并不是个清高的人,既然当主角儿的感觉这么好,干嘛要拒绝呢?
所以说,他们的相识其实是很俗套的,一个是习惯了游戏花丛的公子哥,一个是带点儿清冷又虚荣的小女人,结识于舞会,在酒精和寂寞下催化了一夜欢愉,太阳升起来就该起床各回各家,这才应该是成人世界里正常的故事套路。
可好巧不巧,那天正赶上周末。姑娘实在是饿得慌,来不急轰人,就先忙着去厨房做早餐了。
一双胳膊从身后环上来,胭脂身子一僵,就听男人在耳边说道:“鸡蛋要吃双面熟的。”
姑娘一时好笑,心说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,咱们总共认识不到24小时!
可她毕竟不是刻薄的人,似乎也不好拒绝人家一顿早餐的要求,便多加了一份的量。
牛奶,煎蛋,自制的培根面包,再配一碟饭后水果。许是太久没正经的吃过早饭,潘帅直竖大拇指,大赞她手艺好。话题渐渐聊到吃的,饭桌上的气氛也不再那么尴尬了。
走的时候,潘帅朝她要电话,胭脂一时讶异,这可不像他们公子哥的做派。
男人挑眉一笑,说她不是开了家火锅店么,正好以后去“蹭吃蹭喝”。
走廊的灯打在他脸上,挺直的鼻,含笑的眼,轮廓分明酷似年轻时的莱昂纳多,再加上这么实在的理由,似乎真没法好拒绝的。
姑娘想,多个来店里捧场的人,总是好的吧。
自此,潘帅隔几天就会来通电话,约着去喝个小酒,泡个温泉,跳个舞,参加个应酬……末了是成人世界的一夜欢愉,再配上姑娘丰盛美味的一顿早餐。
潘帅环着她的腰,在煎蛋的香味儿里说真糟糕,他好像迷上她了。胭脂夹了筷鸡蛋塞他嘴里,笑道:“你本就是肉食动物,偶尔吃腻了肉,才想换换素解解馋。”
潘帅就蹭着她的脖子装委屈,说他难得这么深情款款告白,竟被无情拒绝,真伤心。
黄油在锅里吱吱作响,香气四溢,或许是这怀抱太暖,或许是阳光照进厨房的这一刻太温暖,胭脂看着钢面碗柜映出的这对影子,一时间心里泛起了涟漪。
她说:“那你以后可得当素食动物了。”
潘帅哈哈一笑,放开她,又捻起剩下的半块鸡蛋。
他说:“你说的不对,其实啊,我是杂食动物。”
是的,杂食动物,肉要吃素也要吃。对他来说身边的环肥燕瘦是主食,而胭脂这种小家碧玉是配菜,他有本事两样都吃到,何必怠慢了自己的胃呢?
胭脂很清楚这一点,可转念一想,也没有天生的素食主义者吧,大家不都是后天养成么?说不定哪天潘帅也改吃素了,以后的事,谁知道呢!
后来,潘帅的行为开始有些反常,他给她打电话的频次变高了,到店里蹭吃蹭喝的次数变多了,偶尔连周末也要窝在她家,似乎越来越黏她,甚至挑明了让她当他女朋友。
胭脂没正面回答,打着哈哈混过去,倒不是不想,只不过没考虑清楚。
他帅气,多金,有见识有风度,近来还开了自己的工作室,硬件设施上满足她一切的择偶标准。
可这所有条件里,偏偏少了一个东西:爱。
潘帅爱她吗?
姑娘反反复复地思量,不知道是故意装糊涂,还是真的没想明白,直到她二十五岁生日那一天。
4
潘帅打来电话的时候,胭脂刚出会议室,那时正值毕业季,人事部忙成了一锅粥,她又好巧不巧地感冒了,整天都感觉昏昏沉沉的,所以忘了自己的生日很正常。
可惊讶的是,潘帅竟然记得她生日,还专程为她举办了party。
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,他连自己是巨蟹座还是双子座都搞不清楚,是28还是29都会弄错,竟然会记得她生日。
胭脂的心在电话的余韵声里变得轻飘飘的,可飘着飘着就落不下来了。
潘帅那个花心大萝卜,什么时候这么在乎自己了呢?胭脂坐在出租车里想了一路,直到party结束,也没想明白。
Party上,潘帅牵着她的手盛装出席,向满满一屋子人宣布她是他女朋友。然后是银光闪闪的钻戒,六层的生日蛋糕,深情的法式长吻,搞得跟结婚似的。说真的,胭脂那一刻真有种想嫁给他的冲动,如果当场有牧师,她就直接说我愿意了。
可惜,牧师没有,满脸寒霜的老佛爷倒是有一尊。
当潘帅揽着她去给那中年美妇敬酒的时候,她就明白了,这就是场戏剧的鸿门宴。
老佛爷的视线扫到哪儿,姑娘哪儿就起一层鸡皮疙瘩。她缩了缩脖子,就听到老佛爷轻蔑地说:“你们父子俩还真是臭味相投,都爱挑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,也不怕丢我们潘家的脸。”
潘帅把姑娘朝怀里一带,挑着笑说:“我还真就爱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,你上得了台面,最后不还是连个男人都留不住。”
老佛爷眼色一寒,杯子的酒泼过来,一股脑泼在了胭脂身上。
她倒抽口冷气,看着老佛爷昂着脖子施施然离开,身边的男人是大获全胜的表情。
对,不是愤怒,不是怜惜,而是打了胜仗后的志得意满。他叫佣人带她去换衣服,陪了句抱歉,就消失在涌来的人群里。
胭脂突然想起一句话:兔死狗烹,鸟尽弓藏。
很显然,她在这场剧里的使命已经完成了,接下来要怎么安置,就看导演的心情了。
可是,今天是她生日啊!
她是他刚刚才昭告天下的女朋友啊!
她想要低吼出来,却已被佣人请走。等她换好衣服,补好妆,再次站在二楼的走廊朝下看去时,心冷得一塌糊涂。
满屋子的人,除了跟他一起的几个牌友,没一个认识的。她看着他在人群里穿梭,如鱼得水,喝白酒像喝白开水似的。音乐响起来,一对对一双双搂肩搭背,他的女伴换了一个又一个,似乎没人想起他还有个刚刚宣布的女朋友……
他们这样的人,最会察言观色,主人都不在乎的人,客人又怎么会尊重呢?
她踩着高跟鞋,一步一步地走下楼,走过嘈杂的大厅,走过露天的草坪,初秋的夜晚飘着冷雨,郊区人迹寥寥,在黑色天幕下跟她的心一样空旷。
胭脂就是在那一天遇见阿豆的。
郊区不好打车,胭脂等了好半天才拼到一辆车,那时她满心失落,根本没注意车里的另一个乘客。直到下了车,走出好大一截,才听见身后有人喂喂的叫声。
一个年轻的男孩朝她跑来,手里扬着她的钱包,胭脂这才发现自己钱包落了,不想被同一车的阿豆捡到。
胭脂心里感激,看到不远处有烧烤摊儿,有心相谢,便拉着阿豆去吃烧烤,正好她晚上没吃啥。
几杯酒下肚,眼泪混着委屈汹涌而出,对面的男孩手足无措,直到听胭脂说今天是自己的生日,他才突然想到什么,忙跑去旁边的罗森买了一块小蛋糕,一根小熊蜡烛。
胭脂看着点亮的生日蛋糕,哭得越发凶了,可哭完之后又是笑。阿豆看着她,路灯下的姑娘眼睛嘴巴红红的,那么脆弱的模样,只让人觉得心疼。
那一年,阿豆还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,稚嫩天真,单纯得可爱,将胭脂姑娘奉为女神一样爱慕着,喜欢着。他带她去爬山,看花儿,摘果子;为她练习摄影,拍照片,做视频;他们一起在路边摊吃小龙虾,边剥了虾边往她碗里丢;他带她跟朋友们吃烧烤,划拳、猜谜、大口喝酒吃肉……
胭脂说,那是她过的最年轻的一段时光,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的时候,穿着素布衣裙,扎着高高的马尾,眼神晶亮,整个人都冒着热气腾腾的鲜活劲儿。
那真的是很开心很开心的日子,可是,当她拿起眼霜抹着眼角的细纹时,才觉得自己是多么天真可笑。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啊?跟一个大二的男孩子谈恋爱,她突然觉得荒唐。
她一个为生计奔波的女人,没有背景,没有依靠,便是连青春容颜都即将流逝耗尽。而那个男孩还生活在象牙塔里,少年不知愁,即便等他走出来了,也还有大把的光阴去奋斗、去消耗……
她等得起吗?
她的每分每妙都寸土寸金,再说,即便她花大把的时间陪他长大,兴许他喜好的又不是自己这口了呢?
风险太大,她向来不敢下这样的赌注。
只是,胭脂有时候也搞不懂,一切明明这么清晰,自己怎么就放不下。
是那热气腾腾的鲜活劲儿?是那强劲宽阔的背膀?还是他对她多出的那点儿在乎呢?
然而,就在她游移不定的时候,血淋淋的现实生活帮她做出了选择。
5
爷爷出事的时候,胭脂和阿豆正在合川摘枇杷。
脑溢血,正在医院抢救。
等她赶回去的时候,抢救室的门依旧是关着的,凌晨三点,整个医院沉寂得像一座坟茔。她揽着妈妈坐在走廊的长椅上,手脚冰凉。
中途医生出来过一次,说在病人脑内发现了一个肿瘤,必须马上进行手术,否则存活率不超过20%。而手术费,至少二十万。
妈妈的身子轻轻晃了晃,她望着胭脂,眼神凄然。家里刚买了房,还欠着十几万外债,而胭脂的存款,几乎都砸在店里,上哪儿弄这几十万手术费呢?
而爷爷,已年近七十。
妈妈张了张嘴,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手里的单子已被胭脂抢过去,签好了名字。
“医生,求您一定要救救我爷爷,求您!”
“我们会尽力的。”
胭脂把单子交给护士,眼里终于有了一点温度,二十几年来,这是她做过的最快的选择题,没有一丝犹豫。
她替母亲擦了擦眼泪,绷出一个笑,“妈,别担心,钱的事儿我会想办法。最重要的是咱们一家人好好的,是不是……”
她已经失去了父亲,不想再失去爷爷。即便他已是半截身入土的人,可总还有几年不是么?
世人皆将钱看得金贵,或许就是因为在某些绝望的时刻,它能带来希望吧。
比如,生死。
阿豆陪着胭脂去缴费,两人并肩坐在走廊上,午夜天寒,阿豆脱了外套给她披上,胭脂却摇了摇头。
她说:“你去帮我买个牛奶吧,我饿。”
阿豆点点头,神色忧伤。
看着他消失的背影,一滴泪从脸颊划过,又被迅速抹去。
胭脂拨通潘帅的电话,响了十几声才被接起,对方的声音混沌,显然是被吵醒的样子。
听出来是他的声音,胭脂松了一口气,说:“爷爷出事了,在抢救,我钱不够。”
“什么?”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还没清醒。
“爷爷在抢救,我手术费不够!”胭脂又大声重复了一遍,声音哽咽嘶哑。
“差多少?”
“二十万。”
“卡号发过来,地址也发过来,别怕,我马上到。”
潘帅就这么几句话,连安慰都没有,胭脂的心却突然就定了下来。
公子哥信誉极好,一个多小时,人已经到了医院。他陪着胭脂去缴了费,订了VIP病房,还把胭脂妈妈送到了临近的酒店。
天亮的时候,第一次手术已经结束,爷爷算是挺过来了,接下来就是住院观察,以及预备第二次手术。
空荡的走廊里,两盒牛奶孤零零地躺在长椅上。
自那之后,胭脂很久都没跟阿豆联系,爷爷的事让她心力交瘁,在加上公司的事,店铺的事,她实在没有精力再去思量纠结一番。
潘帅还是实在,钱管用,不用担心医药费够不够;人脉广,主城的医院一床难求,他几个电话就搞定了床位;母亲看着她手上的戒指直乐,问什么时候结婚。
胭脂含糊着说还早着呢,嘴角却是翘着的。
后来她安慰自己,或许男人就该是这样的吧,在你最需要的时刻能帮到你。什么浪漫温情,什么海誓山盟,都比不过危难时刻的一只胳膊。再说,这世间所有的爱情最终不都会变成亲情?她花了那么多年的青春去恋爱,去深爱,到头来不还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。
能抓在手里的,才真正算是自己的。
只是,潘帅真的算在她手里吗?
店里的生意不景气,好几个月了,账上都是入不敷出。她约了合伙的闺蜜,说想把店的股份让出去,闺蜜看到她手上的戒指,不怀好意地笑了。
“怎么,这就准备去当少奶奶了呀?”
“哪儿有!”
“哎呀还不承认,看看看看,这明晃晃的钻石都快闪瞎我的眼睛啦!”
“讨厌……”胭脂笑着拍开闺蜜的手,正色道:“我是真累了,爷爷病着,我这天天公司店里两头跑也忙不过来,你也知道,最近生意不怎么景气,我实在腾不出精力打理店里的事。亲爱的,你行行好,就帮帮我呗,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……”
闺蜜夸张地打了个哆嗦,白了她一眼,神色却变得严肃。
她说:“胭脂,有些话我知道不好听,你反感也罢讨厌也罢,可作为你最好的朋友,我还是必须得告诉你。”
她喝了口果汁,下定决心似的,“就前两天,我跟朋友去参加一个业内聚会,看见潘帅公开带着个女人,据称是女朋友。我私下打听过,那女的是他前女友许茜茜。一年多前,女的嫁了个美国人,前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又回来了,潘帅家那老佛爷知道两人又搅在了一起,坚决反对,逼着他跟万盛集团老总的女儿结婚。”
她说:“你想清楚,店里的生意我可以先打理着,哪天真开不下去了要盘出去,我还照现在的价给你。”
这天,胭脂在咖啡馆坐了一个下午,脑子里空荡荡的,心里更空。
她了解潘帅,这样的事他做起来轻车熟路,别说一个女朋友了,一打都没问题。他也确实跟她求过婚。
某个激情消退的夜晚,她突然想起来忘了给他打欠条,爬起来找纸笔。潘帅按住她,迷迷糊糊地说:“打什么欠条啊,哪天咱俩去领了证儿,我的还不都是你的。咱都快三十了,也该结婚了。”说完翻个身,沉沉睡去。
这样的求婚,没有鲜花,没有惊喜,甚至连句像样的告白都没有。
她突然想起阿豆,那宽阔温暖的肩膀,深情款款地凝视,拿着红牛拉环在大街上的告白……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了下来。
6
只是,胭脂还是跟潘帅结婚了。
结婚前一周,我陪她去看那条心仪已久的婚纱,一般女生都爱婚纱的纯白圣洁,她却偏偏中意胭脂红,齐腰摆下层层荡开,红得灿若云霞。
我就是在那里见到她口中的阿豆的。
瘦削干净的男孩,穿一身半旧的夹克,正坐在角落调试相机。看到我们,阿豆明显愣住了,反倒是胭脂表现得落落大方,将包里的请柬递过去。
胭脂说:“如果有空,一定来玩。还有,谢谢……”
我看到男孩的眼神从愤怒到悲伤,就在胭脂拉着我离开的时候,我听见一句微弱的“祝你幸福”……
坐在车上,我本想指责胭脂一番,都有男朋友的人干嘛去招惹纯情的小男生,可看到她微红的眼,我终究只能轻叹一声。
胭脂说,如果父亲在世,如果爷爷没有生病,如果她现在还是二十来岁的学生,那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去喜欢一场,哪怕只是青春的疯狂,哪怕只是疾风骤雨什么也得不到……可她早就不是了。
人越长大,就变得越来越理智,不是无情,只是学会了克制。就像她与阿豆的相遇,本来就只是彼此生命中的一场偶遇,一个短暂的故事,到了时候,就该及时终止。
那一刻,我竟被她说得哑口无言,回想自己,谁的生活里没遇到过短暂的流星呢?可又有多少人,敢真正张开双臂拥抱它?
胭脂的婚礼热闹而盛大,或许是潘帅有意做给他老妈看,又或许他是真的爱上了胭脂这颗小家碧玉,总之整个婚礼是甜蜜美满,也让姑娘好好地美了一次。
只是,婚后的日子并没有那么顺心。不过安分了几个月,潘帅那些公子哥的习性又忙不迭地冒出来。各种聚会应酬,吃喝玩乐,甚至常常半夜被他的暧昧电话、短信吵醒。胭脂跟他闹过几次,换来的只是他越来越晚的回来和身上的香水味儿,他解释说是应酬。胭脂怒:鬼才信你!
她趴在冷冰冰的窗台,看着逐渐熄灭的万家灯火,心里一阵阵委屈。这还不是更恼火的,真正让她崩溃的,是那个刁钻古怪的婆婆。结婚没几个月,婆婆便强硬地搬过来与他们同住,打着培养媳妇儿的幌子,实际上是各种催着她生孩子。
或许是因为丈夫的心不在自己身上,儿子又跟自己不对付,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,她急需抓住一个筹码。而这个筹码,就是胭脂的儿子。
自那之后,胭脂开始吃各种补药,婆婆给她安排了医生,三天一小检五天一大查,后来更是自作主张地给她把工作辞了。胭脂肺都快炸了,本想跟潘帅诉苦,可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,父亲在外面的女人给给他生了个弟弟,这下,潘帅终于第一次跟母亲站在了统一战线。从那时起,胭脂的首要任务就是:生儿子。
一年多后,胭脂的儿子小豆豆出生,满以为这下可以松一口气了,可她却患上了产后忧郁症,儿子也被婆婆抱走,说她的精神状况不适合带孩子。因为这个病,胭脂变得有些神叨叨的,一会儿哭一会儿笑,还动不动就大发脾气。起初看在孩子的面上,潘帅还好好哄着,可没多久就失去了耐心,扔了钱,一个月大半的时间都把她丢在医院……
就是在医院里,胭脂再一次遇到了实习的阿豆。
在阿豆的照料开导下,胭脂慢慢好了起来,曾经努力扑灭的情愫再一次被点燃。
有了阿豆的对比,潘帅的冷漠、花心被加倍地放大,她再也忍受不了他身上混杂的香水味,忍受不了他出差一个多月不归家的日子。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,她想看看儿子,还要先跟婆婆申请,更遑论要回自己的孩子了……
偌大的家空空荡荡的,胭脂觉得自己心也空了,原来这就是嫁入豪门的日子,她原本以为自己早就做好了准备,可真正走到这一步才发现,她并没有那么坚强。
幸好还有阿豆。
在她最绝望的日子,阿豆一直陪着她,鼓励她,她终于靠在了他的肩膀上,逆着光看去,他的眼睛仍像初见的那一晚,闪着坚定而明亮的光。
就是在那时候,胭脂做好了离开潘帅的决定,她花了三年时间,利用潘家的人脉和地位经营起自己的服装店,后又在朋友的帮助下进入房地产企,在重庆房价疯长的那两年狠狠赚了一笔。
这几年,潘帅和她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,就像很多豪门婚姻一样,你玩你的,我玩我的,除了还挂着一个夫妻的名头。
我问胭脂后不后悔,她却摇头。她说她是真正爱过潘帅,或许这爱里夹杂了虚荣,混杂了金钱,可那样的爱难道就不算爱吗?
她真的爱过他,也感激他救了自己最敬爱的爷爷,感激他给了她一场盛大的像公主的婚礼,所以她从不后悔为他生下孩子,耗去这些年的青春年华。
她最大的错,只是高估了自己,她以为自己受得了世家公子的习性,受得了豪门生活的复杂,可她不能。
从孩提时起,这么多年,她一直苦苦想摆脱那个贫困家庭带来的自卑,想让母亲不再为几毛钱跟人争执吵架,想让生活不再过得小心翼翼,草木皆兵。为此,她小心翼翼往上爬,她努力脱离原生家庭,跻身为富家太太……可最后的最后,她才发现,自己最想过的,依旧不过是相互扶持、平平淡淡的普通日子。
7
胭脂终究还是离婚了,就在潘帅的前女友也离婚回国的时候。
双方和平分手,胭脂带走了她这些年经营的产业,潘帅没说什么,将他们结婚的那栋房子划到了小豆豆名下。
最后一晚,潘帅又带了她去第一次相遇的那个酒吧,那一晚他醉得厉害,不停地跟胭脂道歉,倒在她怀里哭得像个孩子。
他说,他也是爱过她的,可每一次当茜茜出现在自己面前时,他的整颗心就再也不是自己的了。他感谢她陪他走过这一程,感谢她为他生下小豆豆,也因此缓和了他和母亲的关系。这些年,是自己辜负了她,如今唯一能做的,或许就是放手了……
胭脂擦去他的泪,俯下身,在他眉间落下一个轻轻的吻。
她起身离开,迷离的灯光将她的眉眼映得斑驳,可那双眼睛却坚定明亮。
屋外,午夜的街道安静而黯淡,一个男子安安静静地站在路灯下,身旁停着半旧的摩托,却被擦得干净锃亮,等着它的女主人落座。
胭脂朝他款款走去,白肤红唇,眉目弯弯,美好如画。
她说:“谢谢你一直等着我。”
他说:“不客气,因为我一直爱你。”
你看,并不是所有的人心都会被时光改变,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随时光湮没,时光,只是帮着我们长大,让我们弄清楚,自己最想要的究竟是哪一种生活。
你若不来,时光不老。
编者注:本文为#时光#主题征文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