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花开:不能白首的理由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;君恨我生迟,我恨君生早。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;恨不生同时,日日与君好。
不是我不爱你,也不是你不爱我,只是,当你想看安定的红尘烟火时,我却想去浪迹天涯。
1
再见到蜀葵姑娘是已是一年之后。
彼时凌晨三点二十,她坐在机场的麦当劳里啃第三个汉堡,整个人又瘦又黑。
我问她从哪儿来,她含糊着念了一大串名字,我一个字也没听懂。
最后,姑娘心满意足地吸完最后一口可乐,打了个饱嗝儿,说:简而言之就是“非洲”!
我惊呆了。
难怪她跟非洲难民似的,下了飞机就直奔麦当劳,也不想想机场的东西贵得能杀人。
吃完汉堡,我又带她去补了一顿火锅,姑娘这会儿吃得倒文雅,端着梅子酒慢慢抿,朝我笑,她说:“我和军哥分了。”
我一口酒哽在胸口,疼得直捶桌子。
蜀葵缩了缩脖子,心虚地说不至于吧,我朝她翻白眼。想当初她和军哥的事闹得轰轰烈烈,甚至上了电视,成为一众年轻姑娘们的女英雄,没想到堪堪一年,女英雄混成了乞丐。
“行啊你,这算是避情走天涯了?还折腾到非洲。”
蜀葵苦笑,神态却对我的挖苦满是包容,“没办法啊,他甩了我,我总得找个地方疗伤去呗。”
我再次被惊到。
军哥会甩了蜀葵,这怎么可能?!
虽然确实是蜀葵死缠烂打追的他。
2
关于他俩的故事,还得从20年前说起。
1997年,大雪天,蜀葵爸领了个少年回家,让蜀葵叫“表爸”。蜀葵瞅了少年半晌,忽的一个雪团砸到他身上,做了个鬼脸,撒丫子就跑。不远处一群野小子为她欢呼叫好。
那少年便是军哥,15岁的他拜了蜀葵爸为师,学木匠,顺带多出个野小子似的小侄女儿。
军哥跟蜀葵爸学了两年,这期间和蜀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教她打弹弓,下跳棋,打靶子;在她因为数不出数被蜀葵妈关禁闭的时候,悄悄把她偷出去玩雪;给她做过陀螺、削过木剑、做过手工小摇椅;也把她架在肩膀上摘樱桃吃……总之是亲哥哥的典范,所以蜀葵爱黏他,一口一个“表爸”能把人心都叫化了。
两年后,军哥出师,开始到其他镇子上接木工活儿。那年头,会手艺的还是受人尊敬的,虽然挣得不多,却会收到许多特产或新奇玩意儿。军哥过几个月就去蜀葵家看她,带几样小东西。
那时候,军哥17岁,蜀葵7岁,她稳稳地当着村里的孩子王,因为她是玩具最多的小孩。
可惜好景不长,才过了一年多,军哥就去当兵了。同年,蜀葵家搬到了镇上,蜀葵爸开了自己的家具店,从“匠人”转为“商人”。
军哥在部队待了三年,第二年便转了士官,原本想一直留下去的,没想到老父重病。他拿到信,在后山抽了一宿烟,第二天交了退伍申请。
同年,蜀葵爸的家具店开得风生水起,蜀葵也考上了县重点初中,一家人搬到了县城里。
蜀葵爸让军哥来店里帮忙,军哥婉言谢绝,在家侍奉老父直到他去世,之后就去了广州,打工还债。
那一年,军哥21岁,已经是人高马大的青年;蜀葵11岁,告别假小子年代,留起了长发。
三年后,军哥从广州回来,还清债,还带回个姑娘。
同年,蜀葵考上市重点高中,那个假期她去参加军哥的婚礼,乖巧地叫着“表爸”“表婶”。
她仰头瞅着西装革履的军哥,觉得他真帅,觉得新娘子真漂亮。
军哥像小时候一样摸她的头,塞红包,却不再举着她转圈了。
这一年,军哥24岁,蜀葵14岁。
每年过年,军哥都会来给蜀葵爸拜年,除了当兵那三年,从未断过。
蜀葵高二的那年,军哥得了儿子,拜年的人从一个到两个最后变成三个。军哥逗着儿子叫蜀葵“姐姐”,蜀葵戳了戳小孩儿红彤彤的脸,恍惚想起那一年:少年脸憋得通红,等她叫“表爸”。
自己究竟叫没叫呢?
那几年,蜀葵爸的生意越做越大,家底翻了几番,在市区买了车买了房。蜀葵也从玩儿泥巴的假小子,长成了衣食精致的城里姑娘。
2009年,蜀葵考上市重点大学,军哥开始跟人做工程。
大一下学期,蜀葵谈了18年来第一场恋爱,对方是学生会副主席,模样能力皆是个中翘楚。
像所有新鲜生嫩的校园恋爱一样,蜀葵经历了半年的甜蜜期,可渐渐的,新鲜劲儿过去,她开始觉得没意思。
同年,军哥和妻子开始闹离婚。
2011年,蜀葵当上学生会副主席,换了新男友,大学生活过得风生水起。军哥开始辗转各地接工程,路经重庆的时候,顺带来看姑娘。
那一天,三人在校外的一家高档餐馆吃火锅,蜀葵忙着和军哥叙旧,几乎忘了身旁的男友。
席间上了蜀葵最爱的大闸蟹,男友殷勤地给她剥蟹,一边侃侃谈起它的各种吃法。
蜀葵看到军哥粗糙的手,突然觉得难过。
那双手曾经抱过她,护过她,给她做过木马削过陀螺;那双手从千里之外给她移来蜀葵花,初夏时节,花开如霞。
可是,却从没在高档餐厅给她剥过蟹。
2013年,蜀葵爸的业务拓展到市区,成立了公司,只等蜀葵毕业来接手。
可是,姑娘却不愿意。
像所有狂妄的小年轻一样,蜀葵迫切地想挣脱父母的束缚,更不屑他们的帮扶。
她跟家里大闹了一场,一气之下,跑去西藏做法援志愿者。
也就是这一年,军哥的老婆跟人跑了。
3
对蜀葵来说,那是很神奇的一年。仿佛她和军哥蓄积了十几年的缘分,终于在这一年爆发。
蜀葵是挂着氧气袋进藏区的,在那之前她已经吐了十几回,再好的高原安都、红景天都抵抗不了她的高反。她躺在安排的小楼里,只觉得脑子要炸开,仿佛下一秒就会死掉。
军哥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打过来的,劈头盖脸训了她一顿,言语间却尽是担忧。
姑娘抱着电话哭,说自己的种种委屈,说父母的各种专制,说自己此刻的孤苦无依……
军哥从没安慰过小姑娘,慌了心,踩着破摩托车连夜奔过去。
那时候,军哥正在藏区承包一项工程。
第二天,哭了一宿的姑娘奇迹般地痊愈了,军哥带她去吃糌粑,喝酥油茶,嘱咐她各种注意事项,最后还是没忍住劝她回去。
蜀葵虎着脸瞅他,神色固执,军哥只得作罢。他像儿时般揉揉姑娘的头,说:那你就先呆着吧,注意安全,我有时间就来看你。语气跟哄小孩儿似的。
姑娘咬着糌粑,笑得得瑟而快乐。
晨光里,军哥穿着黑夹克、踩着摩托车离开,天高云阔,旷野无垠,疾驰中的他像极了迪克牛仔。
那一刻,蜀葵心里涌出万般豪气,她想她会留下来的,哪怕仅为了这片自由的空气。
蜀葵是那个县唯一的律师,也就是那时候,她才意识到大学四年过得多混。书本上的知识学得走马观花,实际经验缺乏,她看着来咨询的藏民们从怀疑到失望的表情,才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代表什么。
这是实实在在的责任,不是混日子,更不是赌气。
那些日子的艰难,蜀葵后来回忆起来说,更像一次痛苦的涅槃。她开始重学书本上的知识,向千里之外的老师,师兄学习请教,去援助村挨家挨户地走访调查……
她学会了骑摩托车,但最喜欢的还是军哥来看她,载着她去援助村工作。
天蓝得不可一世,大朵大朵的白云几乎要掉到牛身上去,草原上牧羊的姑娘唱起歌,缓缓的山坡平滑辽远,而脚下每踩一步就像踩在各色野花织就的地毯上……姑娘就在这巨幅的山水画中奔跑,像藏羚羊一样轻灵畅快,她放开嗓子唱歌,不着调不记词,却快乐得让人心醉。
军哥骑在破摩托车上看她,目光里含着笑,如父如兄的宠溺。除了小时候,这十几年来他从没见姑娘笑得这么快乐。
他们一家一家地走访,藏民们从最初的怀疑,到逐渐信任,请蜀葵帮他们解决各种问题。
那是蜀葵这二十几年来最自豪的日子,她帮在工地上摔断腿的工人要来医药费,给上不起学的孩子找到红会的援助,为孤苦的藏族老奶奶争取到赡养的权利。
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,蜀葵正在偏远的山区了解一起拖欠工人工资的案子,山里每没信号,出来后手机差点儿被消息挤爆,一半是生日祝福,一半是军哥联系不到人的担心。
蜀葵赶紧给他回电话,毫不意外的一顿训,末了却还是买了蛋糕,踩着破摩托来给姑娘过生日。
吃完饭,蜀葵兴致勃勃地讲这个月又处理了好几件大案子,军哥却听得心不在焉。
他打断姑娘,劝她说:回去吧,都一年了,你也该玩儿够了。
姑娘猛地站起来,诧异地盯着他说:我不是在玩儿!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做的这些,我每天做了这么多难道是在玩儿吗?
军哥说他知道,可是:你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儿吧?
他看着姑娘日渐粗糙的皮肤,脸上隐约的高原红,她原本是那么爱漂亮的女孩子。
蜀葵沉默了,她说:真想一辈子待在这儿呢。可她知道不可能。
军哥说:我也要回去了。
那时候,蜀葵才知道,原来是家里给他介绍了对象。
蜀葵突然慌了,她愣愣地盯着军哥的脸,那张轮廓分明却饱经沧桑的脸,才意识到他已经32了。他有儿子要养,有老人要照顾,有重新组建一个家的需要。这些现实一项项摆在眼前,她却从没想过,所以此刻才这么慌张。
那一刻,她突然冒出个大胆的想法:如果他注定要跟个某个女人结婚,那为什么不能是自己呢?
蜀葵的果决就是在这时候显示出来的,当她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军哥,便和他约了一场正式的谈话。从小时候的回忆,到这些年的经历,她清楚地指明几点:
首先,他是父亲的徒弟,从辈分上讲两人应是同辈,而她之所以叫他“表爸”,一是因为她那时小,二是父母在意他的面子;其次,他们相差也不过十岁,再说,他虽然有儿子,可现在是离了婚的,从法律到道德都没有丝毫问题;而最重要是:她喜欢他!不是晚辈对长辈的喜欢,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,而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喜欢。
军哥被她的话吓蒙了,他从来没想过,生活里还会有这样的事发生。
姑娘仰着头瞅他,说:那从现在起你可以想了!
军哥当然不会想,他甚至觉得,这样的事哪怕想一想,都是罪孽。
可蜀葵不管,她年轻,有足够的勇气去打破这个世界的规则,敢爱敢恨,甚至不顾后果。
蜀葵追军哥可说追得轰轰烈烈。
她住在政府给她安排的一栋两层小楼,房主是个藏族老奶奶,厨艺特别棒。从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,竟然跟老奶奶学起做菜,空闲的时候踩着摩托车送到几十里外的工地上。工地上的人起哄,她也不藏着掖着,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在追军哥,反而赢得大伙儿的敬佩。她知道军哥的腿风湿重,翻遍了几个村子给他找到治腿的老藏医,还冒着雪,跟采药人去深山挖药。她瞒着军哥上了当地的一档谈话节目,讲她在藏区的工作经历,讲他从小到大对她的好……反正是轰动了半个县。
想想,年轻漂亮的女律师爱上离婚有娃的包工头,这是多么难以置信的事,几乎是在跟现实叫板!
总之,蜀葵最后追到了军哥。
试问,哪个男人能拒绝这样热烈美好的姑娘呢?再说,他本身就对她饱含宠溺,那是对别人不可能有的深情。
半年后,军哥在西藏的工程告一段落,蜀葵便跟着辞掉工作,跟他回了重庆。家里人知道这事,气得半死,可越是反对蜀葵越要跟军哥在一起。她不在乎旁人的闲言碎语,更不在乎他是否门当户对,她只爱军哥这个人。
可是,没有人信任她。
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,过惯了锦衣玉食,未经历人间疾苦,谁敢去信任托付呢?
可军哥敢。
自从决定跟蜀葵在一起,他便从未退缩过。其实他完全可以先跟蜀葵在西藏呆着,待到木已成舟,家里人再反对也没有办法了。可他带着姑娘回了重庆,不躲不闪接受各方的指责压力。他要堂堂正正爱蜀葵,那才配得上她的感情。他开始学专业的工程课程,管理知识,着手准备自己的公司。
他要努力配得上姑娘,不让她受别人的议论指点。
4
蜀葵以为,她和军哥终会守得云开见月明,没想到最后还是败给了生活。
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,军哥的公司终于走上了正轨。蜀葵原本在一家律所上班,面对勾心斗角的人事和无聊的工作,她觉得无趣。五一的时候,她跟军哥说想出去走走,自从在西藏呆过后,她突然觉得自己不适应城市的生活了。可军哥正在谈一项合作,没空陪她。
蜀葵便在网上约了一群队友,从成都到稻城,从甘孜到色达,一路风景美如画,民风民俗更是让人喜不自胜。到色达的时候,她在那儿待了半个月,每天都到五明佛学院听人讲经,下午晒着太阳,喝着酥油茶,在转经筒的声音里不知不觉地睡过去。
她给军哥打电话,讲述那种从身体到灵魂都变得空灵的感觉,甚至想在那儿建座小木棚。
电话那头,军哥正陪着客户喝酒,嘈杂的音乐夹着酒气从听筒里钻出来,震耳熏人。
旅行结束后,蜀葵又过回了朝九晚五的日子,却越来越爱往外面跑。那几年,她穷游走过滇藏线,在雨崩的村庄里被暴雨困了半个月,在呼伦贝尔大草原里当过牧羊姑娘,在吐鲁番的葡萄园里吃葡萄吃到醉过去……每一次回来,她都觉得军哥比以前更陌生了一点。
他忙着打理公司,忙着挣钱买车买房,忙着给儿子找学校,忙着觥筹交错的应酬。
她恍惚想起西藏的日子:他骑着破摩托,风驰电掣的飞奔在旷野上,晨光里,黄昏中,像极了潇洒的西部牛仔。
她就是在那时候爱上他的吧!
随着军哥的生意越做越大,来自外界的议论便越来越小,甚至蜀葵爸妈都接受了这个事实。然而,军哥始终没向她求婚。
直到有一天,蜀葵的朋友传给她一张照片,照片上,军哥揽着一个女人,进了某家高档餐厅。
蜀葵那会儿正在海南的一个无名小岛上,她定了第二天的机票,又找朋友调查了那女的,结果却大失所望。女人比她老,比她丑,甚至还带着个四岁的小孩儿。然而,她和军哥已经交往一年多。
那时候,蜀葵几乎崩溃。
蜀葵敲开女人家门的时候,她正在给军哥泡脚,女人拿着毛巾,手还是湿的,脸上却满是笑意。
没有厮打嚎哭,没有歇斯底里,蜀葵看着半躺在沙发上闲适自如的军哥,恍然间似乎明白了什么。她平静地跟军哥谈话,说起来这几年,她竟然从没给他泡过脚。
她像公主一样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他的照顾,她恃宠而骄地只做自己喜欢的事,她一心奔跑在那一片片自由的土地上,离他越来越远。
原来,她跟他在一起,不过是为了做个永远自由的小女孩。
可军哥需要的,是一个女人。
那一年,蜀葵和军哥分手。
次月,她凭着出色的英法语能力,通过了无国界医生的考试。赴巴黎参加一个月的培训后,她便被分到了非洲苏丹人道救援项目点,从事后勤工作。
那一年,蜀葵25岁,军哥35岁,他们长达20年的缘分,就此画上了句号。
5
故事讲完,酒也喝尽了,姑娘似醉非醉地看着我笑,脸颊通红。
我问她怨不怨军哥,她点完头后却又摇头,她说怎么会不怨呢?你曾用尽所有的热情去爱过的人,为他宣告天下的告白,为他差点儿冻死在深山里,为他淹没在世人的口水里,这辈子怕是再也不会那么爱一个人了。
可是,当她从非洲回来,双脚踏踏实实踩在这片喧哗的土地上时,忽然就不那么怨了。
她零星地讲起在苏丹的生活。
她曾穿梭在非洲的灌木丛中为队友准备物资,曾在难民营的淤泥里搭建帐篷,也曾在震后的瓦砾里握着那些痛苦呻吟的难民的手;她最长工作过50个小时,倒在一片木板床上睡了一天一夜,一整月没吃过蔬菜,嘴上口里长满了泡,上个厕所就像死过一遍;她也看过难民们争抢物资,弱小的人活生生被踩死,连枪声都哄不散人群……
当那些真切的苦难摆在面前时,人性已经退化到了求生的本能,你甚至没法责备,只能眼睁睁接受一切,因为你不是那些苦难的受害者。
当看过那一切,失恋啊,背叛啊,真的就不算什么了。
她说,有天傍晚,他们途径一片荒地,竟看到整片整片火红的蜀葵花,暗淡的天光下,那片花海随风摇曳,开得如火如荼。
她跳下车,站在花田里泪流满面。
她想起万里之外的故乡,盛夏时节,院子里那片蜀葵也该开得正艳吧。可他们已经长大,逐渐老去,再不复那年少天真的岁月。
她在那血色的花海里唱起一首词: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;
君恨我生迟,我恨君生早。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;
恨不生同时,日日与君好。
不是我不爱你,也不是你不爱我,只是,当你想看安定的红尘烟火时,我却想去浪迹天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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